何況臨命終時,父母眷屬,將是命終人捨宅財物、寶貝衣服,塑畫地藏形像。】

  如果臨終的人有財產,他的六親眷屬把他的財產、或寶貝、或是衣服變賣成錢,塑造地藏菩薩形象,廣設供養,那當然好了。

  但現在有幾個捨得把病人的財產,去做佛的形象?拿出來一點,就不錯了。

  那次遇到一個人,好像是他哥去世了。去世後財產分成三份,說一份拿出來給他哥做功德、做超度。然而,他嫂子拿 這個錢去買了房子。他倆因為這個吵架,問我怎麼辦。

  我說:給你哥做功德的,怎麼到現在還沒做功德呢?

  他說:每年少拿出來一點做功德。

  我說:你這是不真心、不純心,為什麼不馬上給你哥做功德,讓他走呢?你每年拿出來一點,他早不知道上哪道去了。你嫂子天天看著這個錢,眼睛能不發藍嗎?

  所以很多人很可憐,活著的時候不捨得,臨終時有很多財產,有很多錢,可是自己的六親眷屬,能給你拿出來三分之 一做功德,都不得了了,你就可以走了。關鍵他們不捨得,知道嗎?

  【或使病人未終之時】或是讓這個病人,還沒臨終的時候,【眼耳見聞】,親眼見到、耳朵聽到,知道在將他的財產、金錢寶物為他做功德。那這樣,他一聽,心就安住在這上面,一變成功德,他的心就走了。

  不捨得、最喜歡的東西拿來供佛,最後起碼你執著,也來佛殿裡執著,是不是?你跑到佛前來:“我這個金戒指放在這兒” 不捨得,那就在這兒天天坐著,聽著念經,聽著聽著,一下子想開,走了。

  自己不捨得的東西,都拿來供佛;越喜歡的,越要拿來供佛。要不,死的時候,就是一個麻煩事了。

  【是人若是業報,合受重病者,承斯功德,尋即除愈,壽命增益;是人若是業報命盡,應有一切罪障業障,合墮惡趣者,承斯功德,命終之後,即生人天,受勝妙樂,一切罪障,皆悉消滅。】

  我們要知道,如果命不該盡的,病就好了,壽命還會延長;命該盡的,他的這個罪障、業障應該墮惡趣,那乘著六親眷屬給做的功德之力,他就能生人天去受快樂,不受惡道之苦了。

  我們在座的每一個人,自己掂量掂量,你的六親眷屬、子孫後代,如果不能給你這樣做,趁著自己說了還算,趁早把後事安排明白,不求人。

  像前幾天他們講,老太太得了癡呆病,兒媳婦就不給她飯吃。放在門口,路過的人喂一口,後來老太太餓死了。

  我就說呀:這兒媳婦,有她受的了,現在都病苦纏身了。老太太恨得咬牙切齒,能不來找她嗎?將來她的兒女,對她也會不孝順。這是我們眼前身邊的事情。

  可見人生多苦啊!如果把這一生的精力,用來學習佛法、弘揚佛法,培植福德,死的時候能受這個苦嗎?

  老太太說了:“我為什麼拼搏一輩子,今天遭到這個報應?”因為自私,把所有的錢,所有的物都給自己的親人。《地藏經》上講了頂多得三世的福報,如果遇到了冤親債主,當世都得不到,還受到報應,因為來的是冤親債主。

  如果我們明白了之後,這一生用所有的精力來培植福德,來學佛,來弘揚佛法,利益一切大眾。我們臨終的時候,落不到這個下場,絕對得比這個強。

  起碼我們心裡清楚明白,會去念佛,會去念地藏菩薩,我們會把所有的財產,托付別人把它布施掉,做功德。否則,連權利都沒有,就像這老太太有財產呀,但飯都不給她吃了,還做功德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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