殺生食肉,實是惡業,必當受報無疑也。只是受報要依據殺心的猛弱和殺法的殘忍,而各有遲速高下,不能一概而論。其次,殺生食肉後的忏悔修善,亦可以轉後報作現報,將重報折輕報。我為了欲令諸位切實了解殺生食肉惡報之事,不妨現身說法,將我食肉受報的經歷,略向諸位宣說。
我在十八歲的那年,為了抗日救國,走出學校大門,毅然參加抗戰行列,辛蒙祖宗福德蔭庇,只當了半年上士文書,就升官了,從此在錢糧裡面打滾。到我退休出家之前,我在政軍兩界干的大部份都是錢糧業務之類。俗諺語:‘靠山吃山,靠水吃水’,我雖一文不苟取,然而近水樓台,究竟用起錢來便利多了。我有錢就飲酒食肉,造了不少殺業,清夜扪心,頗為不安,因此對金錢發生厭膩,後來出家,不願數鈔票,不願存錢,實由於此。